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容 贷款上限提高至20万元 |
2013-12-02 |
银监会日前正式发布修订完善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了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来源,放宽了发展空间,此举或将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进一步扩容。自2010年起试点的4家消费金融公司整体发展状况良好,各公司均实现盈利。 银监会此次发布修订完善的《办法》在允许民间资本介入、放开营业地域限制、增加吸收股东存款、贷款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为“20万元人民币”等方面都实现了突破,而这些方面也正是此前试点消费金融公司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新版《办法》还增加了出资人类型,允许非金融企业出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是2009年版《办法》未提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