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信托-汇金鑫选3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说明书
一、 计划要点
产品名称:外贸信托-汇金鑫选3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起点:人民币30万元起,按照1万元整数倍增加;
受益权类型: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分为A3、A6、A9、A12类受益权、B3、B6、B9、B12类受益权、C3、C6、C9、C12类受益权和D3、D6、D9、D12类受益权。其中:A3、A6、A9、A12类受益权向自然人发行,B3、B6、B9、B12类受益权向机构客户发行,C3、C6、C9、C12类受益权定向发行,D3、D6、D9、D12类受益权定向向本项目合作机构或保证人发行(具体以信托合同为准)。
发行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发行时间:2023年3月;
风险等级:R3;
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三年,本批次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期限为12个月零21天,受托人有权在各批次信托受益权存续满90个自然日之后提前结束其中一个或多个信托受益权;对于A3类、B3类、C3类受益权,可于信托受益权生效满97个自然日提前终止;对于A6类、B6类、C6类受益权,可于信托受益权生效满6个月零14天提前终止;对于A9类、B9类、C9类受益权,可于信托受益权生效满9个月零14天提前终止。
收益核算日及分配方式: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受益权核算日分为循环期核算日和摊还期核算日
1、循环期核算日:在循环期,对于信托收益的核算而言,指各批次信托受益权生效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每自然季度末月15日。例如:某批次生效日若为8月15日,则循环期第一个收益核算日为9月15日;若为8月16日,则循环期第一个收益核算日为12月15日。
2、若在循环期因加速清偿事件进入摊还期,信托利益的核算日具体以信托合同为准。
对于持有各类信托受益权的受益人,受托人在各类信托受益权的每个循环期核算日进行信托收益核算;在各类信托受益权的每个摊还期核算日进行信托收益核算并摊还委托人本金(发生加速清偿事件后);在信托受益权到期日进行收益核算并返还委托人本金。受托人有权在各类信托受益权收益核算日进行收益核算并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信托收益或支付信托收益及返还相应信托本金。
业绩比较基准:
A3、B3、D3类受益权业绩比较基准为:
30万元≤单笔投资额<300万,业绩比较基准为3.9%/年;
300万元≤单笔投资额,业绩比较基准为4.1 %/年。
C3类受益权业绩比较基准为:30万元≤单笔投资额,业绩比较基准为4.1%/年;
A6、B6、D6类受益权业绩比较基准为:
30万元≤单笔投资额<300万,业绩比较基准为4.4%/年;
300万元≤单笔投资额<1,000万,业绩比较基准为4.8%/年;
1,000万元≤单笔投资额,业绩比较基准为4.9%/年。
C6类受益权业绩比较基准为:30万元≤单笔投资额,业绩比较基准为4.9%/年;
A9、B9、D9类受益权业绩比较基准为:
30万元≤单笔投资额<300万,业绩比较基准为5.0%/年;
300万元≤单笔投资额<1,000万,业绩比较基准为5.4 %/年。
1000万元≤单笔投资额,业绩比较基准为5.5%/年。
C9类受益权业绩比较基准为:30万元≤单笔投资额,业绩比较基准为5.5%/年;
A12、B12、D12类受益权业绩比较基准为:
30万元≤单笔投资额<300万元,业绩比较基准为5.3%/年;
300≤单笔投资额<1000万元,业绩比较基准为5.7%/年;
1000≤单笔投资额,业绩比较基准为5.8%/年;
C12类受益权业绩比较基准为:30万元≤单笔投资额元,业绩比较基准为5.8%/年;
在上述参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基础上,受托人有权针对单笔大额委托资金另行与委托人/受益人约定业绩比较基准,以信息填写页为准。
二、 计划特点
外贸信托自主风控消金产品
l 外贸信托自主风控:受托人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自主风控,防范借款人信用和欺诈风险,保障信托财产安全。
维信金科及维仕担保提供相应保障及不良资产处置措施
l 上海维信荟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金科”)认购由外贸信托管理的“外贸信托-维信6号单一资金信托”(放款信托)(以下简称“维信6号”),并通过购买承接信托汇金鑫选3号系列项下底层债权的方式提供流动性支持;维信6号信托本金不低于汇金鑫选3号系列各信托计划信托本金之和11.12%;
l 维信金科承诺将以双周的频率按等同于本项目项下逾期债权当期未偿本息金额95%的金额缴纳服务质量金,维仕担保以双周频率对逾期资产5%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以信托合同为准),保障信托资金安全。
流动性应急机制较为完备
l 维信金科对信托利益的兑付提供差额补足义务。
资金封闭流转
l 信托项下债权回款通过三方支付/银行扣款或借款人主动还款至转让方信托项下还款业务账户,并进一步清分至汇金鑫选3号各期信托业务账户。
投资收益可观:
l 业绩比较基准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管理规范、透明:
l 引入优质银行托管机制;
l 每季度在受托人网站公告信托计划资金管理报告。
三、 风险提示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信用风险、项目操作风险、合作机构经营管理风险、保证人及合作机构履约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外贸信托-汇金鑫选3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四、 认购流程
l 投资人可通过外贸信托财富管理中心进行预约
l 投资人应从本人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的自有银行账户将信托资金汇至信托文件指定账户
l 签订信托合同时,投资人应根据信托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1层,外贸信托财富管理中心
山西: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1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37层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B座13层
成都: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21层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层
重庆: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9号国华金融中心A座17层
青岛: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9号,青岛香格里拉中心17层
西安: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7层
武汉: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398号环球智慧中心19层
苏州: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圆融时代广场24幢A座国寿金融中心17楼中国外贸信托
南京: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1号南京IFC国金中心一期3302-3306室外贸信托南京财富中心
厦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1号中化能源5楼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136号天津国际金融中心25楼2506室
电话咨询: 400-898-8806
公司网址: www.fotic.com.cn
注:本产品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产品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并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及承受能力。投资者不得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违规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法律后果。产品推介材料与产品信息请以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和认购风险申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