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非法金融广告,争做“慧眼识真”金融好网民

2018-10-19     

 

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组织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于2018年9月正式启动。为引导广大金融消费者弘扬金融正能量,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北京地区银行业积极响应活动号召,向广大消费者深入剖析当前热门金融类诈骗案例,揭露不法分子的诈骗伎俩,用充沛的正能量挤压负能量的生存空间,为广大消费者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广告是广大金融消费者了解金融信息的重要窗口,直接影响消费者参与金融活动的决策,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所在。但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平台投放各类违法违规金融广告,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甚至通过吸引眼球的广告内容诱骗金融消费者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给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埋下了隐患。掌握金融广告的识别要点,自觉抵制违法违规金融广告,是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课题。

 
 

违法违规金融广告案例

案例一

 

不法分子张某通过其自办的某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发布含有“年化收益率最高19%”“30倍活期存款收益”“5倍定期存款收益”“安全低门槛高收益”“抵押+质押有保险”“本地业务100%兑付”等内容的广告,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15万元。

 

违法违规金融广告案例

案例二

 

某不法分子在其自建的理财网站上发布含有“层层过滤,实物抵押0风险”内容的广告,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且无相关证据证明“实物抵押0风险”,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4万元。

 

 
 

互联网金融广告九大禁止情形

 

 

1

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

3

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

5

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7

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

9

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

 
 

识别金融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八大要点

 
 
 

广大消费者通过金融广告接触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先了解相关的基本知识,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的从业人员,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谨慎的投资决定。广大消费者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增强自身辨别能力,自觉抵制违法违规金融广告。

 

一是多问。

 
 

涉及具体金融产品的广告,都应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可以询问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金融产品和投放广告的资质,询问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询问产品存在的风险和目标群体。在不确定其真伪时,可以咨询相关第三方机构。

二是多想。

 
 

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之前,想一想广告中的金融产品的风险在哪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多大。个人应对自己做出的金融决策负责,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当金融广告的收益让人心动时,不妨先去做一下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了解自身的风险偏好后再做出明智的决策。

三是多学。

 
 

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广告层出不穷,金融产品和服务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但是金融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金融消费者应通过学习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才能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3-17 12: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