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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资产所有者作为发起机构,通过设立特定目的信托,将资产信托给受托结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证券化的资产必须是能够产生现金流的特定财产或财产权利。受托机构由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担任。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证券化信托资产,能够实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服务内容
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交易结构设计;
参与资产包筛选;
设立信托;
担任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负责发行证券;
管理信托财产;
持续披露信托财产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
担任特定目的信托会计;
依照信托合同约定分配信托利益;
监督、协调资金保管机构、贷款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交易方履行相关协议的约定事项;
组织信托终止清算;
保管信托事务记录。
业务联系电话
010-59568857、5956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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